准备相关手续材料,包括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等。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申请本人及同户人员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服务。
窗口民警会审核材料,如果符合“省内一站式”服务条件,会按照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内一站式迁移”业务功能操作要求和设定的审核审批网上流程,为申请人办理户口迁入业务。
如果居民申请整户迁入,迁入地治安户政窗口民警在办理迁入手续的同时,会缴销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并为申请人打印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