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起诉立案流程和手续
时间:2025-04-13 13:37:26
答案

起诉立案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相关手续

1、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立案窗口的立案人员提交诉讼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企业)代码复印件。

2、经立案人员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立案人员出具诉讼费交费单据,到收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

3、缴费完毕后,由立案人员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及开庭时间,立案手续完成。

4、申请缓交、免交诉讼费的,将申请书、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证明与诉讼材料一并交由立案人员审查后,立案人员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立案人员按本院规定办理完缓、免交手续后,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立案手续完成。

5、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必须提交执行申请书、主审法官注明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仲裁机关已生效仲裁文书以及行政机关已生效裁决书,同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代码复印件。经立案人员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立案人员予以立案,立案手续完成。

推荐
Copyright © 2025 好久知识网 |  琼ICP备2022020623号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