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