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补缴以前的社保,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个体工商户必须在其注册地社保局参保,并在参保期间发生欠缴、漏缴社保费的行为。
个体工商户补缴社保费的原因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认可。
补缴社保的流程如下:
个体工商户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注册地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局审核个体工商户的补缴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与个体工商户商定补缴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商定的时间和费用,到社保局进行缴费,并在缴费凭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补缴社保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且只能补缴最近3年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