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调整“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获奖标准
第三 调整“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获奖标准
根据《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奖励办法调整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获奖标准,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纳入评选条件。
(一)“一星级”,由原来累计“12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100小时”;
(二)“二星级”,由原来累计“24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300小时”;
(三)“三星级”,由原来累计“36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600小时”;
(四)“四星级”,由原来累计“48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1000小时”;
(五)“五星级”,由原来累计“60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1500小时”;
(六)“终身荣誉奖”,由原来“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修改为“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第四 调整“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标准
第五 调整“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获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