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调”规程和用途管制要求,“三调”严格区分了“耕地”“园地”“林地”地类,这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三调”中,对“二调”时的耕地以及以后年度从其他地类变化来的耕地,“三调”时已种植林木和果树的农用地,按照“三调”认定标准,分别调查为林地和园地。这部分农用地根据恢复为耕地的难易程度,酌情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