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居民患有医保范围内的11种慢性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原件、CT报告单、冠状动脉造影报告单、抢救病历复印件、《居民医保本》、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照2张,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2.陕西省医保办根据复审结果,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居民名单,并反馈给区医保办。
3.区医保办于每年7、8月将认定后享受待遇当年度就医的门诊处方、门诊发票及明细报送至区医保办,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经省医保办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