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一个县区最多只能设立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这是为了避免同业竞争过于激烈,导致资源浪费和风险增加。农商行作为服务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承担着支持农民、农村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因此,每个县区只设立一家农商行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金融服务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