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