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擦伤的伤残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面部擦伤属于轻微损伤,不会导致明显的功能障碍或者生活自理能力下降。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对面部擦伤进行单独的评级标准。
如果您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面部擦伤而导致身体上其他部位受到影响,例如手指、腕关节等处出现了骨折或者软组织损伤等,则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评定。同时,在劳动合同签订时也应该注意是否有相关赔偿责任约定以及保险事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