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账户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以及《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该表需由申请人填写,且签名和印章应齐全。
线上申办: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市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办理中途参保手续】,根据界面业务指引提交参保申请。
线下申办:携带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新生儿参加了医保后,如果是看普通门诊,需先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社保卡或医保卡前往医院前台办理定点,才能按规定享受对应医疗待遇。如果是住院,则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出具相关社保卡或医保卡及身份证按照相关规定就医。
请注意,新生儿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这个时间参保的,将不能报销出生次月起至参保前的医疗费用。
此外,非广州市户籍的新生儿无法参加广州市城乡医保,建议回户籍地参保,具体参保手续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