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巡察工作。起草巡察相关的计划、总结、方案等重要工作文稿;落实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的部署;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学校巡察相关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二是督查工作。全面负责督查科日常工作,加强督查科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负责对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碰头会等重要会议决议及领导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和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