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彩礼的新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返还彩礼问题比较复杂,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施可能因地区和个案而有所不同。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