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形式表现形式之一:私油公供。为严格公车用油,规范加油纪律,不少单位公车用油都采取“充卡加油、一车一卡”的方式,但少数公务人员在加油卡上打“歪主意”,以“挂靠”公卡方式为私车加油,“揩油”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很多单位均指定了加油站点,统一结算油费,保障公车燃油供应,而一些私车也常常到此“揩油”吃供。
表现形式之二:私车公修。少数公务人员将私车冒充公车开进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按合同统一结算给维修厂。也有少数公务人员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其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单位“买单”。
表现形式之三:私票公报。少数公务人员将私车私用中产生的加油票、公路规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报账。少数公务人员平时上下班有公车接送,节假日外出游玩则使用私车,而私车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罚款等都是由单位承担,捆绑在公车身上报销。也有少数领导自己雇用司机,费用也由单位承担。
表现形式之四:私车公用。少数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决议的形式,名义上是把自己的私车租给单位使用,而车辆产生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着“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机关和单位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