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选拔公示后一般不能撤销,因为选拔工作要始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一旦公示就代表着已经公开披露,各方面人员也已经了解,并可能对此影响作出反应。
若实在是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撤销,应当在严格审慎的程序和程序下,经过充分的说明和解释,并与有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免引起各种不必要的争议和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