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50元。
2022年至2024年,每年1月1日起福建省全省各市、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全省统一标准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