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执法主体既是实体问题也是程序问题。从实体角度来看,执法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执法权,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确定执法主体需要考虑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实体要素。
从程序角度来看,确定执法主体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等程序,以及行政机关的设立、变更、撤销等程序。这些程序性规定旨在保障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其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确定执法主体既是实体问题也是程序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