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军人优抚条例》,遗孀补助的停发规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 遗孀再婚或者有经济来源。
遗孀再婚或者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不符合遗属优抚对象的条件,因此遗孀补助将停发。
2. 遗孀死亡或征用复员。
如果遗孀本人死亡、被征用复员或者失踪等不在家属照顾范围内的情况,遗孀补助也会停发。
这些规定是为了合理使用优抚资源,确保优抚对象的公平、合理、有效的享受优抚待遇。
同时,也唤起人们对遗属优抚的关注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