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况包括两方面,一是证人本身的问题,如过错记忆、开玩笑或恶意污蔑等,这些都会导致证言不可信;另一方面是证言本身存在的问题,如不清楚、不完整或与其他证据不一致等,这些都可能使证言失去说服力。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证人精神状态异常或具有职业特殊性,其证言也会被认为无效。
同时,证言的合法性也需要考虑证言的法律地位、证人是否有权签署证言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