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保和执保可以在同一案件中同时存在,但它们是不同的法律程序。
财保是指被执行人或其担保人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向法院提供的财产担保。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执保案件是指在民事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被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保全申请人的申请错误,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在法律上是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公平的。
因此,财保和执保在很多情况下是相关的,但它们有不同的法律程序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