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南宁市对毕业生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1. 毕业生应具备南宁市户籍或在南宁市高校就读,且获得相关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
2. 应届毕业生须于毕业后半年内参加就业指导服务并取得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或在就业后三个自然月内归档更新就业推荐表。
3. 就业补贴申请者应年满16周岁,未满就业年龄的毕业生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4. 毕业生待遇享受期限为就业前3个月,每月发放一次,总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 毕业生补贴标准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标准会随着市场变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