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对于乘客携带的电池容量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及相关安全规定,乘客携带的充电宝(移动电源)单个容量不得超过100Wh(瓦时),若充电宝容量在100Wh至160Wh之间,则每人限携带两个。超过160Wh的充电宝是不允许携带上高铁的。
为了确定充电宝的容量,可以查看产品上标注的mAh(毫安时)数值和电压(V)数值,通过公式 Wh = mAh × V / 1000 来计算其瓦时数。例如,一个20000mAh容量、标称电压为3.7V的充电宝,其容量为 20000mAh × 3.7V / 1000 = 74Wh,因此是允许携带上高铁的。
此外,还应注意充电宝应随身携带,不得放在托运行李中,且应保持良好的状态,避免损坏和漏液,确保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