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保用药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