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大病救助政策规定,个人自费合规部分超过8000元可以办理大病救助。但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会根据不同的救助对象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如果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如果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