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
(1)病情确诊为国家规定的大病,且符合参保地医保机构规定的大病诊断标准。
(2)病情确定为大病的,按照参保地医保机构规定的大病险种保险金额进行救助。
二、范围:
(1)救助范围:包括住院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用、康复护理费用、体检费用、营养补充费用、转诊费用、家庭护理费用和死亡救助金等。
(2)救助对象:包括参保职工本人以及其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