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是有用的。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都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在收到质疑后,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质疑成立,招标人需要改正中标结果或者重新招标。因此,公示期间提出质疑可以对中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环境。
在实际操作中,质疑应当有明确的理由和证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质疑者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恶意质疑或者滥用质疑权利。如果质疑不成立,质疑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可以促进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