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行的剖腹产生育津贴是根据生育津贴的标准来计算的,即按母亲所在单位或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的50%发放,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计算方法为:生育津贴=母亲所在单位或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50%。例如,如果母亲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为5000元,那么她所能获得的剖腹产生育津贴为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