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83)条规定,债权人在提出一方适用其对抗另一方的主张时,应当承认其行为之效力。即债权人可以在欠条债务履行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到期后的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要求履行欠款义务。
因此,十六年前的欠条可以被债权人起诉,但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证据保全和证明效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