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2024年4月1日起,取消由国家电网负责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统购统销”政策,即国家电网不再全额收购通过“风力、光伏”设备产生的新能源电量。这意味着新能源发电企业需要自己寻找“销售渠道”,而不再是国家电网全额收购。
这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将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化发展,促进新能源电力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