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二级医疗机构60%、
三级医疗机构50%。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计入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范围。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