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需凭产权证明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表》和《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12。
材料审核。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协商增删条款,业务登记员会审核房地产权利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12。
受理审查登记。根据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租赁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查实1。
审批。符合条件的合同将进行办理,资料会被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并由审批员在合同上签名、编号,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1。
办理。审批通过后,签章的合同交给出租人、承租人和管理所各持一份,并依法交纳相关税费1。
立卷归档。经登记或备案的合同资料由租赁管理所建档保存1。
此外,租赁双方需持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工作人员会审查证件并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通常可在三天内完成办理过程,收费标准为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