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在商标被撤销申请转出之后,会将通知书送达商标申请人,告知其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撤销的情况。
2. 商标申请人提出答辩: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15 天内提出答辩,提供有力证据和陈述观点来辩驳申请人的撤销申请,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将被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3. 商标局受理申诉:商标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和证据会交由商标局审核,商标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意见。
4. 开庭听证:如果双方申请开庭听证,则商标局将安排听证时间、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商标申请人参加听证。
5. 商标局裁定:商标局基于历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答辩书、商标被撤销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以及听证会的结果,会做出商标是否被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