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要坚持先规划后建房,所有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建房须按照规划有序开展,规划区外不得违规建设。
贯彻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探索建立完善宅基地回收流转机制。要抓好农房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快制定和完善村庄规划,为农房报建提供基本依据。
农村居民实施建房前应当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不得超过17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