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收入符合相关规定。包括收入总和低于本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本市1.5倍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本市2倍低保标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低于本市年低保标准等。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会因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