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2、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