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演练至少半年需要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第四十条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