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2号)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调整为2535元。
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