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实行生育保险制度,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聊城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具体来说,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费是一起报销的。
此外,聊城市还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例如,对于因生育引起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费用,以及新生儿出生后所需的护理费用等,也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报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报销金额有一定的限制,超出部分需要个人承担。
总之,如果您是聊城市的参保人员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那么您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费是可以一起报销的。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医院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