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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流程
时间:2025-04-12 07:33:17
答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人防工程的技术交底。在完成人防工程报监手续之后,建设单位需要在基础砖胎模施工前10个工作日内向人防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到资料后,人防窗口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料查验,并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督交底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表》。

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后,隐蔽前两个工作日,建设(监理)单位向人防窗口提交《人防工程质量巡查通知书》。收到通知后,人防窗口将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进度派员进行巡查,并在1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表(核查)》。

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监督。在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巡查通知书达到合格标准后,建设单位向人防窗口提交《人防工程分部验收通知书》。收到通知后,人防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主体结构验收,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在完成人防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后,建设单位向人防窗口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收到通知后,人防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表(竣工验收)》。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办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归档文件移交清单》目录整理装订成册。人防窗口在归档资料合格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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