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选课课程群分类:公共艺术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及体育类、外语类、经济及管理学类、工科专业基础类、医科专业基础类和艺术专业基础类;
2.任选课学科范畴:一般不限制学科范畴,以学生能够接受为目的;
3.任选课教学原则:一般为介绍性课程,以了解或熟悉为教学目标;
4.任选课课程内容:可以是各专业某一课程、某一学科领域的知识、理论的深入,也可以是专业领域之外的学科知识理论的延伸介绍,以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为设课依据;
5.任选课学时:任选课一般为1学分,16学时,其中理论授课14学时,自学(或考核)2学时。提倡研究性、讨论性教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6. 任选课授课形式:一般为理论授课,不安排实验内容,特殊学科另行考虑;
8. 任选课师资: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讲师(含)以上职称、相关职业中级证书或行业协会相关证书等三项中任何一项即可申请开设任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