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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病例哪里可以开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5-04-12 05:40:47
答案

按规定病历保存在30年以上,所以一年之后是可以办理的。

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需要提供:

1.出院发票或出院证,这个主要是可提供住院号方便查询,医院看一下就行。其实按照患者的姓名也可以进行检索。

2.患者本人身份证(如本人复印,带这个就够了) 代理人办理的除以上证件外,还需带:

3.代理人身份证

4.患者与代理人的法定关系证明(户口在一起可使用户口本,夫妻关系可使用结婚证,户口不在一起可去单位或居委开关系证明)

5.申请书

6.患者对代理人的委托书 不用开证明,拿上这些东西去病案室进行复印即可,有些医院要求没有这么繁琐。住院病历原件由医院保存,提供给患者的只能是复印件,其中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表、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各种检查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体温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客观病历”可以复印,而病程记录、会诊记录等属于“主观病历”,原则上不对患者进行复印。门诊病历(通常所谓“小病历”)由患者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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