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在不同医院和不同病种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其中,患有苯丙酮尿症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治疗苯丙酮尿症所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
另外,需注意起付标准也与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月;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登录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