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中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要求,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因此,私自携带种子过海关会被查出。如果需要携带种子出境,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符合相关检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