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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航空随身携带行李规定
时间:2025-04-13 20:55:29
答案

重量限制

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非托运行李,每件不超过8KG(17磅)。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5KG(11磅)。

体积限制

每件非托运行李长、宽、高三边不得超过55CM(22英寸)、40CM(16英寸)、20CM(8英寸),并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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