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国有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归城镇居民所有。
1、“一、二类居住用地”指的是城镇居民的居住用地,属于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归城镇居民所有。按房屋形态划分,建设型城市住宅可分为两类:独立型和一般单元型。独立的房屋很少见,大多数都是低矮的别墅。
2、单元式房屋是我国目前最常见的住房类型,通常为一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建筑。由独立房屋和单元房构成的住宅区,是指开发商按计划建造的房屋,建筑密度高,住宅配套设施齐全。
3、以上述两种类型作为划分标准,将住宅用地分为“一类住宅用地”和“二类住宅用地”。具体来说,“一类住宅用地”是指住宅集中、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住宅用地,其层数一般为3至3层。
4、“二类居住用地”指的是一种以多层、中高层和高层住宅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住宅用地,这类土地在全市范围内分布较广,是居住用地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土地供应日益紧张,土地利用集约的原则,今后将不会再有3层以下的单位建筑。所以,二类居住用地一般不包括3楼以下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