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政府的规定,江北新区内禁止放烟花爆竹。市政府早在2017年就已经明令禁止向全市17个区、县、新区内的城市居民区内销售、燃放和运输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可以危及公共安全,引起听觉和噪声污染,引起火灾等意外事故。因此,公民应该自觉遵守,并通过宣传教育让更多人了解到这一举措的必要性。在节日庆祝活动上,可以选择其他形式的庆祝方式来表达喜悦和祝福,如音乐表演、文艺演出、彩灯装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