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 交通局
审批部门: 市监局、公安局、人民银行、交通局、税务局、人社局。
当事人若要创办驾校的,所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