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分:
1、年龄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
36至45周岁(5分)
2、受教育程度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
大专学历(10分)
3、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
具有高级职称(30分)
具有中级职称(20分)
具有初级职称(15分)
高级技师(30分)
技师(20分)
高级工(15分)等以此类推。
4、社会保险
在本市缴费满12个月不满36个月的,每年最高积22分。
5、住房公积金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6、居住
在本市租房居住(租赁住房),每年积6分。在本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市内六区每年积10分;新四区每年积11分; 五个远郊区每年积12分;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申请人依法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