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目的:加强和完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服务管理,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2、管理原则:坚持以流入地的区政府管理为主,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努力解决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3、教育规划:市、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将非深户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统一纳入规划,统筹安排。
4、积分入学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制度。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5、申请条件:申请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
年满6周岁;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6、核验材料: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核验居住登记信息、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信息和亲属关系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等。
7、积分项目:积分项目包括居住时间、社会保险缴交时间、住房类别、家庭子女情况等。积分入学实行“三公开”,即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
8、实施时间:该办法自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9、政策调整: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与计划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更新了部门名称与职责,强化了服务,简化了入学申请程序。
这些信息摘自深圳市教育局发布的《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最新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深圳市教育局的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