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
1.在广州市区范围内就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自付比例为10%;
2.在广州市以外的地方就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
需要注意的是,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上限略高于当地医保支付标准。如果您的个人账户余额充足,也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向医疗机构进行支付,减轻个人负担。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建议到当地社保局或医疗机构的社保窗口进行咨询。